投資人專區

審計委員會

組織規程

審計委員會之運作,以下列事項之監督為主要目的:
一、公司財務報表之允當表達。
二、簽證會計師之選(解)任及獨立性與績效。
三、公司內部控制之有效實施。
四、公司遵循相關法令及規則。
五、公司存在或潛在風險之管控。

第二屆審計委員名單
任期:民國111年6月22日至民國114年6月21日

職稱 姓名 經歷 學歷
獨立董事 賈昭義
(主席)
展群營造(股)公司資深顧問 美國馬利蘭州立大學 可靠性工程博士
獨立董事 龔雙雄 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 台灣大學商學院研究所碩士
獨立董事 林 凱 浩宇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碩士


審計委員會運作情形
112年度開會3次,獨立董事出列席情形如下:
職稱 姓名 實際出席次數 委託出席次數 實際列席率(%) 備註
獨立董事 賈昭義 3 0 100.00%
獨立董事 龔雙雄 3 0 100.00% 111/06/22選任
獨立董事 林凱 3 0 100.00% 111/06/22選任
審計委員會之職權事項如下:
一、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。
二、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。
三、依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、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、資金貸與他人、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。
四、審核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。
五、審核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。
六、審核重大之資金貸與、背書或提供保證。
七、審核募集、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。
八、審核簽證會計師之委任、解任或報酬。
九、審核財務、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。
十、審核年度財務報告及半年度財務報告。
十一、審核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。